雕塑新闻
第十一届全国美展长春雕塑展区展览计划和相关规定

    展区:吉林省长春市
    画种:雕塑
    收件时间:6月5日作品照片收件截稿,7月1日原作收件截稿。
    展览日期:8月28日—10月16日
    展出数量:300件
    有关规定和要求:雕塑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。参评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多幅(10寸以上)参加初评,照片要求多角度,能体现作品原貌,照片注明作品题目、姓名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。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,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终评落选作品退件。
    1.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,重量在150公斤以下。
    2.材料包括:青铜,铁,木材,石材,不锈钢。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,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。
    3.超大作品经特别审查,允许参展的,其最大边尺寸可达到350厘米左右,重量在1000公斤左右。
    4.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(线刻浅浮雕等作品建议另送壁画展)。
    5.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,要求坚固、便于搬运,以螺栓连接各箱板,可二次使用,贴统一标签。
    6.不宜采用声、光、电等条件。
    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慧忠路3号院亚奥观典B303第十一届全国美展雕塑展区初选收件办公室
    邮编:100029
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4912377 010-64932279
    联系人:吕锐 王良
    邮箱:caa606@yahoo.com.c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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